各设区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下称保证金工作小组)要按照建办市函〔2017〕460号文要求,统计汇总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建筑业企业(不含中央建筑业企业)保证金缴纳情况,并填写年初至上季度末《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统计表》。及时整理总结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推广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工作情况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统计表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省厅建筑业处,2017年上半年的统计表,请于7月24日前报送省厅。
详情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闽安委〔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省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建〔2017〕18号)等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行业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各地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大检查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确保查处打击到位。要按照闽建建〔2017〕18号文要求做好阶段性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以实效迎接国务院安委会9月份的综合督查。
详情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部署,省厅组织修订《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2017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详情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委、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在厦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畅通其发展上升通道,更好地服务厦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研究,厦门市总工会和厦门市教育局将依托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实施2017年职工“求学圆梦”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通过政策优惠、学费补助的方式,提升在厦职工的学历和技术技能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