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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建筑法》修订将加入“绿色”元素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14日 09:17    浏览次数:2073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返回]

近日,住建部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要点及全文如下:

2020年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超60%

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 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 40%。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 60%。

加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

逐步实现东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西部地区省会城市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全面执行也意味着如果不按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很可能连进入市场的机会都没有!

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将上升为法律制度

结合建筑法、节约能源法修订,将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评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效果,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相关立法工作。

财政、土地等支持政策力度加大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规划、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研究对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项目在土地转让、开工许可等审批环节设置绿色通道。会同相关部门,将满足条件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

无论是立法强制执行,还是大开“绿色通道”,政府的传达的信号都很明确,绿色建筑的推广是势在必行的。对于企业来说,顺应绿色潮流就是顺应建筑业的转型趋势。

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绩效评价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规划目标任务的协调落实。并把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