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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困难职工帮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3日 11:43    浏览次数:2921    来源:树鑫集团    [返回]

关于困难职工帮扶的通知

 

为体现树鑫大家庭的温暖,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和提高困难职工的生活条件、生活质量,集团决定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现将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范围及对象 

集团内企业范围内,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享受低保、当年发生重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均在帮扶范围。 

二、申报和审批 

困难职工首先向所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表明家庭困难情况和致困原因,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无误后本单位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将所有困难职工申报资料收齐后一起报集团工会。集团工会逐个审查后,报集团领导审批。 

三、帮扶金的发放 

集团工会对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付款申请书》报集团财务,困难职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帮扶金或打入职工指定帐户。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申报材料务于10月20日前报集团工会,过期不再受理。 

    附:《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

 

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7年9月23日